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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等你一万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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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有妖私自越界下凡……是水云天那边。”

    无边鸿蒙神界,另外一处仙域,这里是昆仑仙界,但见明月万里,照耀着此地百花盛开。一座座仙宫玉阙,在花海中若隐若现,月光清澈如水,漫天的花瓣,似雨一样飘散,如梦似幻。

    “沉醉处,缥渺玉京山。唱彻步虚清燕罢,不知今夕是何年,海水又桑田……”

    这里就是昆仑仙界,玄都玉京山百花谷,玉虚宫所在。玉虚宫宫主的剑法,放眼整个鸿蒙神界,也是数一数二的。

    一座装饰满流苏宫灯和夜明珠的宫阙前,只见一名身穿白衣的少女映月而立,身上肌肤,若玉似雪,长长的头发刚好及腰,随风而飘的白色发带,更增她清纯美丽。

    她的美貌,与云瑶那惊世绝艳的美不同,云瑶那是一眼便教人心神俱醉的美,仿佛有着勾魂摄魄的能力,而她却是清纯里带着天真,一个可爱无邪的少女,如同此时这仙境里含苞待放的花朵,便是如此皎洁无瑕,加上她一身白衣,衣袂随风而飘,更加衬托出她出尘绝世的仙气。

    她便是,昆仑仙界之主,有人称她为玄都仙子,也有人称她玉虚宫主,在这座玄都山之下,便是渺渺昆仑虚,昆仑三十六仙宫,七十二剑派,玉虚宫的众多神仙,俱以她为首,所以还有人,尊称她为昆仑剑祖。

    水云天的瑶光城,昆仑仙界的玉虚宫,便是众人皆知的,鸿蒙神界两大对立势力。

    “姐姐,你深夜让我前来,可是有事吗?”

    这个时候,远处长廊,有个身穿浅红衣裳的少女,手里提着一盏清白色的幽兰提灯,往这边走了来,细看之下,这少女年貌十六七岁,也是生得清婉动人,美丽可爱。

    “颦儿,你来了。”

    这红衣少女名叫绛仙,但玄都仙子唤她的小名“颦儿”,她是玄都仙子的徒儿,乃是三千年前昆仑仙界的一棵绛珠草所化,被玄都仙子接引到了玉虚宫中,此后成为玄都仙子的徒弟,两人慢慢亲密无间,所以私底下无人之时,绛仙便唤师父为姐姐,玉虚宫下边那些仙神,也都称她为“绛珠仙子”。

    “颦儿,我想让你去一趟尘世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一听要去尘世,绛仙也愣住了,显然,自三百年前那场天地骤变后,神人两界,就永远隔绝了,神界之人,无法再私自下凡,同样,尘世之人,也无法再飞升入神界。两者相比之下,从神界下凡更难,尤其是像玄都仙子这样修为高的,便是连一缕小小精魄元神,也无法穿过两界之隙,强行越界,只会落得魂飞魄散的下场。

    当然,还有一种办法,便是跳进轮回池,有可能下一世,便轮回到凡世里去了,可这样做,有什么意义呢?

    “我要你,去尘世保护一个人,但是你不能让他知道你的身份。”

    “那人……是谁?”

    “准确的说,你应该称他为师祖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绛仙更是愣住了,顺着师父的目光,呆呆看向殿首尽头,那悬挂在墙上的祖师画像,只见画中的男子,仙姿出尘,风采绝世,眉若剑锋,眼似星辰……天下间,怎会有这么好看的人?世上难道真有这位祖师,而不是师父随意画出来的吗?

    “颦儿,我有办法让你下界,但是……会很危险,而且我要封住你的神力,这样才能下去,等下去之后,你的封印会随时间,一点一点解开……”

    “还有一点,你一定要记住,你的神格若在尘世毁去,你将灰飞烟灭,永世不入轮回……你愿意,冒这个险吗?”

    “若是为了师父和师祖,颦儿什么险都不怕……”

    “好……至于这个办法,明日,我再告诉你。”

    明月无瑕,待绛仙回宫后,玄都仙子才慢慢往台阶走了下去,独自望着天上的月亮。

    “一万年了,我等了你一万年,当年自在红尘,万丈仙域,你收我做关门弟子,结果却未传我一套剑法,天下哪有你这样的师父……太过分了。”

    她便是,烟雨无尘的第七个弟子,七音。

    当年,她躲过一劫,云瑶编了一些谎话出来瞒过神界的人,说剑帝只差一步就踏入神帝境,但最后那次渡劫却失败了,灰飞烟灭……可当时,七音知道怎么回事,但她只能装作不知,还要配合云瑶演这出戏,否则,她怎能活得下来……

    一万年了,她等了一万年。

    这一次,她要他,把所有剑法都教给她,就当做,这一万年的利息好了。“哼,臭师父,你说呢?”

    七音又慢慢拿出一把短剑,剑长一尺七寸,宽约三指,颇是灵巧,在此时的月光下,剑身仿似笼罩了一层淡淡的碧霞。

    万年来,这把剑她一直带在身上,却从未使用过,因为这把剑是当年她那个臭师父亲手给她铸造的。当时烟雨无尘说,你既拜我为师,我也没有什么好送给你的,便随手打造了这样一柄短剑给她。

    如今万年过去了,这把剑她一直放在身上,却始终不用,怕剑坏了就没人能够修得好了,当时师父随手打造出来,虽非什么绝世名剑,可在她看来,这就是比世上任何绝世神兵都要好的剑。

    那时她问师父剑可有名?无尘说还没想好,等以后想到了再告诉她,可是……却没有以后了,后来她便给剑取名叫做“小柒”,因为师父总是唤她“小七”。

    “臭师父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三天后,任平生又回到了当年他与何伯逃亡时路过的江南小镇,他离开玄州的时候,没有去古桐镇找何伯,三年前他已经“死”了,如今他又“活”过来了这件事,最好还是不要让人知道了,任平生这个名字,他也暂时不用了。

    时隔七年,他又回到了这里,当年娘亲留给他的那枚玉佩,大概也落在这里了吧,可为何才七年,这里竟有一种人事皆已茫茫的感觉?

    江南小镇,已不再如当初般热闹繁华,如今十室九空,大街小院,青天白日里,竟见不到几个人影,街上连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都没有,更别说那些穿街过巷嬉笑玩闹的孩童了。

    这里怎么了?难道遭遇兵燹之祸了么?可房屋建筑并无损害,莫非是天灾?瘟疫?但今日阳光明媚,风和日丽,鸟语花香,又怎是天灾?

    那便是人祸了。

    “呜呜呜,娘亲,爹爹走了三年,什么时候回来啊……阿宝想念爹爹了,昨晚又梦见爹爹了……呜呜呜……”

    “嘘……阿宝,别闹,别出声儿……”

    正当此时,前面一间小巷院子里传来了声音,如今任平生早已非凡世普通人,再是细微的声音,百步之内也能清晰入耳,当下他便循着哭声往那巷子里找了去,来到一间朱漆早已脱落,木板开裂的破败屋门前,他轻轻敲了敲门:“有人在吗?”

    听见外面的敲门声,屋里头立时没有了声音,任平生见院中之人有所戒备,便继续道:“在下并非歹人,只是途经此处,见镇上荒凉,想知晓,这里究竟发生何事?”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才见门稍稍打开一条缝隙,缝隙另一边露出个妇人的模样,妇人见门外是个眉清目秀的少年人,这才放心把门打开,那小孩约莫十来岁,躲在了院子一口大水缸后面,只探出个脑袋来往外望,面前的妇人仍有些警惕,慌慌张张往外面巷子探了探,脸上也泪痕犹在。

    任平生见院中只有这一对受惊的妇孺,男人去了哪里?外面镇上空空荡荡也不见人影,便问道:“请问这位婶婶,此处发生何事?可是有山贼作乱?”心想若有山贼作乱,他便顺手除了,也碍不了几个事。

    怎料妇人一听,却又抽抽搭搭抹起眼泪来:“若是山贼作乱,倒还好了!”便哭着把整件事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原来,三年前玄朝新来了一位国师,这国师法力无边,呼风唤雨,撒豆成兵,极尽人力之所不能,自那以后,小皇帝不问苍生问鬼神,想要什么长生成仙,每隔一州,修建“九层高台”,那九层高台上下共九层,最底下一层百丈见方,高二十丈,往上八层,逐渐缩小,但越来越高,总共高约三四百丈,简直比一座小山还高,直耸入云天,又岂是人力所能办到?

    要修建这样一座九层高台,须耗费人力千万,耗时无数年,中间还要保证不塌,一塌便是生生埋葬数十万活人。

    任平生光是听着,都觉心惊,这什么九层高台,一州一座,整个玄朝大小一百多州,要多少人来修建?少说也得上亿之人,怪不得这附近城镇,多已荒凉,原来人全部被抓去修这劳什子高台了。

    凡有钱的,或可倾家荡产,拿钱买通州府,免去这“劳役之苦”,若是没钱的,见一个抓一个,上至花甲之人,下至十二岁少年,凡身体健全,有能力者,皆不可免这“十年劳役”,不说这十年里会不会饿死冻死累死病死老死摔死,十年之后,那还成人样吗?

    定是宁王那贼厮不知从哪找来了妖道,又来祸国殃民,可怜玄朝亿万百姓,若是父亲尚在朝堂,必然不会发生如此荒谬绝伦之事。

    然而眼前之事,若是山贼扰民,他还可出手,但宁王身边有着天罡境高手,加上那妖道国师必定也不是凡人,他有心却无力。

    接下来,他要回趟北荒,回家找一样东西,虽然那里,已经没有家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动作快点!天黑前不把这些石料运送过去,老子抽死你们!”

    清冷的长街上,传来一声声皮鞭抽打的声音,夹着一些愤怒谩骂之话。只见大约两百人,由麻绳前后绑在一起,正在运送一些石料,这些石料,不是拿去建造“九层高台”的,而是用来筑造城墙防御的。

    当年宁王的铁骑踏破北荒,从此北荒沦为宁王的殖民地,宁王有七个儿子,派了大儿子和小儿子在此镇守,可两个儿子不成器,终日里酒池肉林,荒淫无度,五年前北夷族十万大军兵临城下,北夷族人虽少,却个个骁勇善战,当初常年与瑾王戎马交战,那能是城里这些宁家饭桶能比的吗?当时便吓得两人丢盔弃甲,幸好城墙有当年瑾王布置的机关防御,这才得以抵御北夷族入侵。

    那次宁大和宁七均吓着了,次月便下令修这高城深池,而北荒这边不修九层高台,北荒百姓虽是免去了十年劳役之苦,但在宁王两个儿子残暴统治下,还不如去修九层高台。

    此时的大街,清冷萧瑟,两百多个徭役早已瘦得皮包骨,手足龟裂,还不能走慢,稍慢一点,身后便是一记鞭子抽来。

    “都给老子动作麻溜点!”

    一前一后两个百夫长,一鞭子一鞭子抽打在这些可怜的徭役身上,早已不把这些徭役当人了,连宁王那两个儿子养的狗都不如,这些都是从前北荒的百姓,瑾王的子民。

    鞭子抽打的声音渐渐远去,不知过了多久,长街尽头出现了一个黑衣人,不是别人,正是任平生,“沙——沙——”冷风卷起几片树叶,从他的脚边飞过去。

    便是如此,在宁王两个儿子暴虐统治下,北荒百姓命如草芥,不但宁王两个儿子荒淫无度,抓了许多北荒百姓的闺女,这些宁家军,也个个都是欺男霸女的穷凶极恶之人,平日里住进百姓家里,不但要好吃好喝供着,哪家要有大闺女,还得任由他们欺凌,谁敢反抗?回头来一句你是任家余党,来个满门抄斩,阎王殿里都不给诉冤。若是谁家要娶妻,行,先来个“过门费”,给不起?那便将新婚妻子拿给他几个先糟蹋一夜再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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